“美丽河北·最美教师”评选结果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美丽河北·最美教师”评选展示活动实施方案》(冀教人〔2016〕34号)要求,经“美丽河北·最美教师”专家评选委员会评选,结合网络投票结果,确定了“美丽河北·最美教师”人选。按照评选程序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河北省教育厅人事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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