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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县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3-12 16:36:00分类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浏览316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冀人社字[2015]33号

关于做好县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今年省将支持部分县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对条件成熟的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给予适当补助,主要用于网络平台所需的计算机和网络硬件、软件开发和配置、应用及相关活动开支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一是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具有一定基础,制定了今后发展规划;二是县级人社部门能够确保组织项目实施,2015年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以前年度由设区市级以上财政投资建成,已满足信息化网络使用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此次不得申报。

二、项目编报。一是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发展规划和基层平台实际需求,编制经费预算方案;二是县级人社部门按照通知要求会同财政部门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确保项目内容详实、完整。

三、支出范围。省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包括计算机和网络硬件、软件开发和配置、应用及相关活动开支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基建等支出。

四、有关要求。一是各县(市、区)申报资料经设区市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后,于2015年3月3日前由设区市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集中报送到省人社厅、财政厅。申报资料包括设区市人社、财政部门书面申报报告及《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各二份;二是取得省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的县(市、区),要按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联系人:周向军  常洁(人社)赵景林(财政)

联系电话: 88616276 88616830 66651129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15年2月28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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