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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总结的通知

时间2015-03-16 15:48:00分类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浏览275

关于做好2014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总结的通知

行唐县、平泉县、张北县、青龙满族自治县、遵化市、唐县、饶阳县、魏县、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月11日,国家人社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 2014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见附件),要求各地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有关数据等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梳理,做好工作总结工作。各地在工作总结中,一是要在完成国家《通知》要求的基础上,对照国家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的工作标准和政策规定,认真梳理在落实政策和优化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认真总结工作中取得的实际效果和典型经验。二是要研究经济新常态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新形势,结合本地实际力求创新,明确2015年的工作重点和思路,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建立新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模式。三是要在 3月 5日前将总结报告
加盖人社局公章后上报省厅就业促进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夯实基础,做好数据上报工作。各地要尽早安排,主动联系当地统计部门获取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数据,认真核实统计指标和填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有效,并务于3月10日前通过网络直报国家。

联系人:尹冰

联系电话:0311-88616728    传真电话:0311-88616864

电子邮箱:yinbing@he.Iss.gov.cn

  附件:《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 2014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中就培函[20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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