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中小学科学副校长聘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加强我省中小学科学教育,切实提升学生科学素养,培养创新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指南》要求,依照《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6月2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邮箱:xwjgc321@126.com,邮件标题注明“科学副校长聘任管理办法反馈”字样。
2.将意见建议纸质版寄送至: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邮编050051),信件封面注明“科学副校长聘任管理办法反馈”。
反馈意见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所提意见建议的依据理由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所提意见建议的依据理由等,否则不予受理。
河北省教育厅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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