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考河北省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有关事项的说明
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简称骨干计划)资格审核及报名将于10月9日启动,现就报考骨干计划作以下说明。
一、报考流程
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为mz.chsi.com.cn/mzjh/)提交申请信息(所需材料参考附件1),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平台仅在2025年10月9日上午9时至10月23日晚上10时开放。考生须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信息,并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以便补充材料或改报普通研究生计划。
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时间视各招生单位具体情况延长,请各考生根据申请需求在平台填报信息、上传资料。
经审查合格后,考生名单及相关基本信息将在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二、普通计划招生对象
1.生源地在河北省民族自治地方(具体包括青龙满族自治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孟村回族自治县、大厂回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以及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三、专项计划招生对象
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招生对象不限民族、不限生源地,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高校就业,重点保障南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须与招生单位、工作单位(仅限在职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
报考骨干计划有关专项的考生,在资格申请时需选填“类别”一栏。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毕业生在“类别”一栏选填“其他”。
四、注意事项
1.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按学科门类分别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始成绩基本要求。
2.报考骨干计划的硕士研究生考生,不得兼报硕士研究生普通计划。
3.网上报名时注意在“专项计划”栏目中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类别应填为“定向”,定向单位栏在职考生填原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填“河北省教育厅”,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449号”。
4.考生接到录取通知后,须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
5.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须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咨询电话:0311-66005291,0311-66005126
河北省教育厅
2024年10月9日
附件1:考生所需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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