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2025年度天津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承担机构遴选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战略部署,进一步落实《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教育部 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新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高质量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在前期需求调研基础上,我委确定了2025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现就项目承担机构遴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2025年度天津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拟开设17个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各项目要求如下。
(一)课程实施能力提升(01)。培训对象为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采取集中研修、岗位辅导等形式,开展为期不少于4个月的研修,其中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3周(120学时),分阶段开展研修。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体系建设与开发、课程思政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和教案编写与实施、新型活页式与工作手册式教材编写与使用、模块化教学模式研究与实施、实训实习教学组织与实施、教学诊断与改进的实施、教学质量评价等。
(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人工智能技术应用)(02)。培训对象为职业院校骨干教师,采取集中研修、项目实操等形式,开展为期不少于4个月的研修,其中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3周(120学时),分阶段开展研修。培训内容主要围绕落实《天津市职业教育“人工智能+”行动十项措施》相关要求,包括人工智能基本概念与核心技术、职教领域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专业改造与升级、人工智能条件下的专业人才能力模型、人工智能辅助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育教学管理实践等。
(三)重点领域专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03)。培训对象为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采取技能实操、项目实作、岗位实践等方式,开展不少于4个月的研修,其中集中研修累计不少于3周(120学时),分阶段开展研修。培训内容主要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现状与前沿,国家和我市重点产业、新兴产业领域相关专业涉及的新标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规范,以及典型生产案例等。
(四)公共基础课教学能力提升(04)。培训对象为职业院校公共基础课,特别是中职学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专任教师和高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研修、专题研修和德育研学等形式,开展为期不少于4个月的研修,其中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2周(80学时),分阶段开展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中职思想政治、语文和历史三科统编教材编写思路、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与质量评价;中职数学、英语、语文等公共基础课教学能力提升;教案、教学案例开发设计等。
(五)海河名师访学(05)。遴选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采用在天津市国家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双高”校等优质学校、科研院所及国内名校建立导师库,通过结对学习、联合教研、专项指导、顶岗研修等方式,经双向选择后,到导师所在单位进行时长不少于6个月访学,其中导师指导不少于96学时。访学内容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研制、专业升级与数字化改造、课程开发与建设、名师工作室建设、教学能力大赛、技能大赛、教科研方法等。
(六)海河名校长(书记)培育(06)。遴选职业院校校长(书记)参加培训,通过集中研修、跟岗研修、考察交流、在线研讨、返岗实践等方式进行培育,开展为期不少于4个月的研修,其中集中研修时间不少于2周(80学时)。内容主要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和教师工作的重要政策、国际职业教育先进理念和实践、区域职业教育现代化、职业院校治理、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三教”改革组织领导与实施、产教融合深化、信息化建设等。
(七)海河名师(名匠)团队培育(07)。遴选职业院校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教学名师或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专兼职)组建“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或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通过定期团队研修、项目研究、行动学习等方式,进行为期3年的分阶段研修,其中每名成员每年完成累计不少于80学时的线下研修。研修内容主要包括模块化课程建设与组织实施、教学资源研发、教学能力和教科研能力提升等;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研修内容主要包括技术技能传承、积累与开发应用、传统(民族)技艺传承、实习实训资源开发、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等。
(八)培训者团队建设(08)。培训对象为承担2025年度天津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类和企业实践项目的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通过组建专业教学团队、培训管理团队,采取集中面授、网络研修、课题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为期不少于4个月的研修,其中集中研修不少于2周(80学时)培训。研修内容主要包括培训基地建设、培训方案开发与设计、培训方案诊断、需求分析方法、模块化培训课程设计、绩效考核评估等。
(九)教师企业实践(09)。选派职业院校青年教师到国家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开展产学研训一体化岗位实践,采用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顶岗、参与研发项目、兼职任职等方式,开展累计不少于8 周(320 学时)集中跟岗锻炼,可分阶段进行。内容主要包括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
(十)产业导师特聘(10)。支持职业院校设立一批产业导师特聘岗,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到学校工作。采取兼职任教、合作研究、参与项目等方式,进行不少于半年的服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承担不少于80学时/学期的教学工作,参与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参与“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建设、校本研修、产学研合作研究等。
(十一)鲁班工坊建设能力提升(11)。培训对象为职业院校和应用型高校遴选参与鲁班工坊建设管理者和骨干教师,采取集中研修、岗位辅导等形式,开展为期不少于4个月的研修,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2周(80学时),可分阶段进行。内容主要包括鲁班工坊品牌建设与内涵要义,建设标准与评估机制,EPIP工程实践创新项目教学模式实施,国际化专业教学标准、教材、课程教学方案等开发,鲁班工坊研究推广、国际传播和风险防控,鲁班工坊产教融合模式等。
(十二)教学管理者关键办学能力提升(12)。培训对象为职业院校教学主管部门负责人或二级教学单位负责人,采取集中研修、现场学习、案例分享等形式,开展为期不少于4个月的研修,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2周(80学时),此外,高职院校教学管理者增加1周现场研修环节,赴职业教育先进省份、高水平院校开展现场教学。内容主要对接落实部市共建协议和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的重点任务,提升教学管理者在专业、课程、教师、教材、实训基地建等方面的关键能力。
(十三)职业学校国际化发展能力提升(13)。培训对象为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采取专题指导、主题工作坊、案例研讨、返岗实践等形式,开展为期不少于4个月的研修,其中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2周(80学时),分阶段开展研修。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际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分析、国际先进职业教育模式研究、职业教育国际化标准和资源开发、国际化微证书(微专业、微课程)开发等。
(十四)职业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14)。培训对象为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采取专家引领、案例分享、项目实做、个别指导等形式,开展为期不少于4个月的研修,其中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3周(120学时),分阶段开展研修。内容主要包括岗课赛证专业课程开发,基于职业学校学生特点和职业能力发展逻辑规律的教学设计与教学实施,行业企业实际案例的数字化资源和教材开发,全过程多维度教学评价与反思技术等。
(十五)专业(群)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15)。培训对象为职业院校专业(群)带头人,采取集中研修、项目实做、岗位辅导等形式,开展为期不少于4个月的研修,其中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3周(120学时),分阶段开展研修。培训内容包括专业(群)产教融合机制建设与专业(群)发展策略,专业(群)数字化转型和数字化赋能教学创新与变革,专业(群)组群逻辑与优化构建,岗课赛证融合的专业教学标准与课程标准建设,专业(群)教师团队建设等。
(十六)高职院校教师教科研能力提升(16)。培训对象为高职院校专业骨干教师,采取专题学习、案例研究、研讨交流、专家指导等形式,开展为期不少于4个月的研修,其中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2周(80学时),分阶段开展研修。内容主要包括典型项目挖掘、能力图谱编制、教学档案袋编写、教学成果提炼提升、校企协同科研创新等方面。
(十七)职业学校实训室安全管理专题培训(17)。培训对象为职业院校实训室安全管理人员,采取专题讲座、案例研究、研讨交流、实操训练等形式,开展为期不少于4个月的研修,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2周(80学时)。内容主要包括职业院校实训室安全形势任务,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实训室分级分类体系建设,实训室重要危险源安全管理,实训室安全数智化建设与安全准入管理,实训室安全个体防护与应急处置,实训室废物处理处置与管理等。
二、申报条件
2025年项目承担单位遴选继续采用申报评审制,由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或企业提出申请,市教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相关资质要求如下。
(一)申报教师培训类项目(01、02、03、04、06、08、11、12、13、14、15、16、17)的单位,应是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公布的国家级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基地(2023—2025)、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3—2025),以及我市优质培训基地。
(二)申报教师企业实践项目(09)的单位,一般应为教育部公布的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并且要求具有对外培训资质,行业代表性强、覆盖专业面广、岗位群和产业链齐全,具有专门的职工培训机构、能够提供实践岗位和指导教师(师傅),且可以解决教师实践必需的食宿等生活条件。企业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基础条件、队伍建设等能够满足培训项目要求。
(三)申报海河名师(名匠)团队培育项目(07)的单位,应是我市“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突出的中高等职业院校。由职业院校推荐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教学名师、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专兼职)申报,组建“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或技术技艺创新平台。已经立项建设的国家级和市级教学创新团队、名师名匠团队不再申报。
(四)申报海河名师访学研修项目(05)的单位,应是我市在技能大赛、教学能力大赛、班主任能力大赛、创新创业大赛成绩较为突出,教学科研成果丰富的中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级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基地(2023—2025)、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3—2025)。由以上具有资质的单位推荐在职业教育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教研科研成果丰富的教师申报访学导师。海河名师访学导师需要通过所在单位党委进行师德师风审查。
三、项目经费
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项目培训经费由中央奖补专项资金支持,主要用于补助教师培训(含企业实践)期间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设备租赁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
经费标准按照培训(含企业实践)类人均550元/天;海河名师(名匠)团队培育项目中名师工作坊与技术技艺创新平台按照每个团队5万元/年予以支持;海河名师访学研修项目给予每位访学教师1万元支持;产业导师特聘岗项目按照每年每岗1万元进行补贴。
四、申报要求
(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 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新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重点工作,各培训项目要围绕教育强国建设目标,要将教育家精神贯穿于教师培训的各环节,把教育家精神、师德师风作为培训的必修内容。聚焦职业教育改革的核心任务,把“三教”(教师、教材、教法)改革作为培训重点内容。
(二)各培训申报单位要充分进行需求调查与分析,根据职业院校和教师需求明确以成果导向的培训目标,按照教师专业成果和能力提升的基本逻辑设计设置培训课程与模块,强化培训模块之间的衔接与整合。
(三)各培训承担单位要创新培训模式,为职业教育教学提供类型特色的培训方式,广泛采用项目教学、任务教学、案例教学、模块化教学等方式,推行需求导向、任务驱动、过程研修、项目实做、成果验证等行动学习培训模式,强化伴随式指导。建设培训数字化资源,强化集中培训前线上培训的引导作用。加强培训过程生成性资源建设,60%以上的培训课程需形成数字化资源,促进教师返岗持续学习。
(四)项目强化教师行为改变,各培训承担单位要加强训中训后成果转化指导,推行分阶段培训。为解决工学矛盾,各培训机构可以通过网络课、直播课形式在学期中进行基本理论的教学,假期线下集中研讨、项目实做等形式进行成果呈现,再通过返岗实践指导学员进行行为改变。
五、申报遴选程序
(一)申报项目
申报单位须填写《申报书》(统称,下同),于2025年6月12日前将《申报书》上传至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信息化服务平台(https://org.teacher.vocational.smartedu.cn/admin/manage/center)。纸质《申报书》或申报表(附件2、3、4、5、6)加盖公章后一式八份寄送至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国培项目办(天津市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申报书或申报表电子版(“单位名称+项目编号”命名)、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7、8)(excel文档,“单位名称+汇总表”命名),以基地为单位打包,发邮箱tjzjszpx@126.com。
申报教师培训类项目(01、02、03、04、06、08、11、12、13、14、15、16、17)填写《天津市2025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申报书》(附件2)。每个申报单位最多可申报5个项目(培训者团队建设项目除外)。
申报教师企业实践项目(09)填写《天津市2025年度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申报表》(附件3)。本项目可根据承担专业情况选择部分专业进行申报,培训内容要有分专业的安排。
申报海河名师(名匠)团队培育项目(07)填写《天津市2025年度海河名师(名匠)团队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4)。名师工作室和技术技艺创新平台每校各限报1个。
申报海河名师访学研修导师项目(05)填写《天津市2025年度海河名师访学研修导师推荐表》(附件5)。
申报产业导师特聘项目(10)填写《天津市2025年度产业导师特聘登记表》(附件6)。
(二)项目评审
市教委组织(由天津市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协助)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结果公布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公示,同时报教育部备案。
六、联系方式
1.天津市教委
职业教育处 联系人:王丽楠;联系电话:022-83215136
2.天津市职业教育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廖媛 联系电话:022-28112893
通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东区)项目办(邮编:300222)
附件:1.天津市2025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表
2.天津市2025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申报书
3.天津市2025年度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申报表
4.天津市2025年度海河名师(名匠)团队培育项目申报表
5.天津市2025年度海河名师访学研修导师推荐表
6.天津市2025年度产业导师特聘登记表
7.天津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5年度项目基地申报汇总表
8.天津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5年度海河名师访学项目申报汇总表
2025年5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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