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初评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经有关单位申报、市级初评推荐、全国评审委员会初审,现将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初评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9月3日至9月23日(1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教委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所提异议应具体明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于反映问题不具体、线索不清晰、署名签章不完备不真实的,不予受理。
职业教育类受理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北道50号,邮箱:sjwzjc@tj.gov.cn。
继续教育类受理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北道50号,邮箱:sjwjxjyc@tj.gov.cn。
高等教育类受理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北道50号,邮箱:sjwgjc@tj.gov.cn。
附件:
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初评推荐对象
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初评推荐对象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25年9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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