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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的通知

时间2016-04-08 00:00:00分类河北省工信厅浏览371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相关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定于2016年6月15日-19日在哈尔滨市共同举办第四届中国新材料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新博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预通知》(新博组发〔2016〕1号)要求和厅领导批示精神,省厅将组织企业参加此次新博会。现将有关筹备工作通知安排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6月15日—19日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国际会展体育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301号)

二、第四届新博会简要情况

第四届新博会总展览面积8.6万平方米,设置3000个国际标准展位,拟邀请1500家以上国内外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参展,邀请国内外专业观众、买家、采购团参会。展会规划了前沿新材料、高新技术、新型建筑材料等展区。展会期间,还将举办中国新材料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发布解读会、中国石墨产业发展联盟成立大会、中蒙俄经济走廊重点项目合作会议、中俄船舶与海洋工程大学联盟会议等一系列商务配套活动。

三、参展内容

选取能够反映我省新材料产业发展水平和趋势的新材料产业企业以及上下游相关企业参会。展示内容包括:企业、产品介绍以及工艺流程、产品实物、模型等。

四、参展具体要求

(一)根据各地新材料产业发展概况,拟定了展位计划数(附件1),请各市局抓紧细化落实。定州、辛集市局可根据本地新材料企业情况酌情上报。

(二)各市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地新材料企业参展,参展企业免费参展,人员食宿及展品运输等费用企业自理。

(三)请各参展企业认真填写第四届新博会参展企业填报表(附件2)和第四届新博会参展证人员信息表(附件3),同时准备:1、含企业详细联络信息和企业简介的中英文对照文字200字左右;2、参展产品的图片及文字简介;3、其他能够反映企业和产品的影音资料。

以上材料由企业整理并报送各市局收集汇总后,请于5月10日前电邮至省厅对外经济合作处,由省厅统一汇总后上报活动组委会。

(四)筹备参展、组团报名等其他未尽事宜,待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文件下发后将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领导重视。新博会是我国新材料领域唯一的国家级国际性专业博览会,已成功举办三届。参与展会是展示我省新材料产业发展水平,促进新材料产业产学研用结合的重要载体,同时业是我省做好“冀货东北行”的重要平台。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于4月15日前将名单报送厅对外经济合作处。

(二)周密组织。请各单位向企业广泛宣传参加新博会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相关企业参展参会,各地筹备工作进展将定期进行全省通报。

(三)推动合作。请各单位征集有关新材料的产品供需、招商引资项目等信息,积极引导企业参加项目洽谈、交流合作等经贸活动。    

联系人:厅对外经济合作处 王乐瑶

       厅原材料工业处   司  磊    

电  话:0311-87908710  13503215201

       0311-87800817

邮  箱:wly@ii.gov.cn

附件:第四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的通知附件.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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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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