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计划的通知
冀淘汰办〔2016〕2号
有关市人民政府:
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年内压减水泥150万吨、平板玻璃600万重量箱目标任务,经省淘汰办研究并报省领导同意,现将水泥、平板玻璃行业2016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工作流程。在设备拆除阶段,由企业法人代表与设区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负责同志及业务经办人签订《落后(过剩)设备现场拆除见证书》。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有关设区市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11月底前全面完成2016年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
三、及时报告进展。包括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进度、动态、典型经验。对于企业在关停淘汰、设备拆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早发现、及时上报、妥善化解。
四、做好项目验收。企业完成拆除现场的相关准备工作后,应及时向所在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淘汰产能、淘汰时间、淘汰方式、落后设备处理后的去向等内容。
五、推进政务公开。待完成淘汰计划内所有企业的验收任务后,须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本市已完成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
六、重视安全生产。各地务必加强承担年度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严禁企业因设备即将关停而突击生产,杜绝列入淘汰计划的设备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
联 系 人:高林海
联系电话:0311-87800013
邮 箱:glh@ii.gov.com
附件:河北省2016年重点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分解表.doc
河北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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