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工程系列电子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修订稿)》《河北省工程系列智能制造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修订稿)》《河北省工程系列工业设计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要求和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工作部署,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职改办起草了《河北省工程系列电子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修订稿)》《河北省工程系列智能制造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修订稿)》《河北省工程系列工业设计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
如有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bgxtrsjyc@163.com。
附件:
1、河北省工程系列电子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修订稿)
2、河北省工程系列智能制造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修订稿)
3、河北省工程系列工业设计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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