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审核情况公示
关于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审核情况公示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3〕26号),河北省收到本地区逐级上报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3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材料,涉及新能源汽车108114辆,补助资金112547.4299万元。按照清算通知要求,河北省对上述3家企业进行了财务审查、资料审核,并进行了实地抽查。根据审核和检查结果,3家企业108112辆新能源汽车满足申报要求,拟申请补助资金112545.6203万元。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6月22日
联系电话:省工信厅 0311-87800069(传真同号)
省财政厅 0311-86771597
省科技厅 0311-85891811
省发改委 0311-8860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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