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2016年度省级家政服务员培训输出基地的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建设河北省示范性家政服务员培训输出基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4]87号)要求,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5-2016年度省级家政服务员培训输出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14年1号文件要求,全省基地数量不超过15家。经研究,名额分配办法如下:
(一)每个设区市有1个名额。
(二)家政服务需求多、大型家政服务企业比较多的设区市可以多申报1家,作为候选基地。如全省候选基地申报总数大于2家,由厅组织的专家评审会选出其中1—2家作为基地。
(三)每个直管县(市)可以各申报1家,作为候选基地,由厅组织的专家评审会选出其中2—3家作为基地。
二、报送时间
请各地人社局会同财政局,严格按照87号文第三条关于基地选定的有关要求和上述名额分配情况,分别进行报送。
对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种情况的,由设区市初选出本地基地,将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于5月15日前按规定报省厅备审。
(二)对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二、三种情况的,各地选出候选基地后,将申请材料于5月15日前报省厅。
各地在确定上报基地和候选基地时,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证明材料随同报送)。
逾期未报送的,视为弃权。(以邮戳为准)
三、其他事宜
(一)高度重视。请各地高度重视此次基地初选工作,真正把符合要求的家政服务机构推荐到省里来。省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基地进行全面核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不具备完成任务能力的,视情况进行调整或取消该地区本年度基地申报资格。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该地区本年度基地申报资格。
(二)基地构成。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14年1号文件精神,基地建设应以具备培训资质的家政服务企业(“前校后企”)为主,缩减公办机构(技工学校、训练中心等)或纯培训机构名额。
(三)任务分配。各设区市基地原则上应具备至少完成800人培训任务能力,各直管县(市)基地原则上应具备至少完成500人培训任务能力。
(四)优先资格。根据87号文精神,各地在本年度基地初选中,应充分考虑上年度本地基地任务完成情况,对完成任务突出、培训行为规范、就业率较高的,可优先考虑其本年度基地申报资格。
联 系 人:杨卫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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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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