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河北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等四部委《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人社部等四部委《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5-04-22 09:18:00分类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浏览343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总工会
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
冀人社函〔2015〕101号

关于转发人社部等四部委《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4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及时制定本地区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工作方案,进行统一部署,统筹做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各项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引导

活动期间,各地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平台等,向社会发布“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具体安排和服务内容,引导以民营企业为重点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有求职愿望的各类劳动者参加招聘活动。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重点收集、整理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信息,确保各类招聘信息真实有效,及时利用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和信息平台进行集中发布。要深入企业、高校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组织校企对接活动。

三、认真总结经验,按时上报情况

请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于4月16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分别向省对口主管部门上报招聘周活动的准备情况。请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4月28日前上报本地区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总结和“2015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宗纲

电话:0311-88616738  传真:0311-88616740

电子邮件:zyjsc66@126.com

省教育厅  单娟

电话:0311-66005726  传真:0311-66005729

电子邮件:shanjuan0826@126.com

省总工会 赵建全 

电话:0311-67569188  传真:0311-67569187

电子邮件:bzgzb@hebgh.org

省工商业联合会 赵日进

电话:0311- 87872128

传真:0311-87872128

电子邮件:13633113132@126.com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总工会
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5年4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商务喇叭版权声明:以上内容均转发自互联网,信息形式为公开信息、不含涉密信息、对本内容有异议或投诉,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

河北人社网
关于与韩国全州大学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函 河北省教育厅责任清单

游客 回复需填写必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