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在河北广播电视大学设立第二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冀人社字〔2015〕107号 |
关于批准在河北广播电视大学设立第二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加快培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根据《河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冀人社发〔2014〕13号)部署,经研究决定,批准在河北广播电视大学设立第二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教育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在培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作为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发展的重要抓手,纳入人才工作大局。要以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为重要支撑,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建设。
二、获准设立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要根据《河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基地建设,严格执行年度计划审核备案制度,积极开展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不断探索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继续教育模式,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基地的人才培养功能和示范引领作用。
三、省财政为每个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提供50万元的专项经费资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建设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和培训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奖惩及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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