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
中 共 河 北 省 委 组 织 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 北 省 公 务 员 局 |
冀人社发〔2015〕41号 |
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省直管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
近年来,一些基层机关由于地处边远、条件艰苦等原因,出现了招人难、留人难的情况,基层公务员队伍人员短缺、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突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工作,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了《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我省在实行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后,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使基层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有效缓解了招人难的情况。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基层新录用公务员难留住、难用上的问题比较普遍。一些新录用公务员工作不够安心,其中不少人员被上级机关短期或长期借用,难以实际在基层工作;二是基层公务员队伍人员短缺、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然存在。因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基层公务员在招得来的基础上,能够留得住、用得上、成长好,真正发挥新鲜血液、新生力量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各地要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基层公务员录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健全和完善基层考录制度,扎实有序推进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
二、全省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界定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实行“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政策的范围包括:国家列为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国家和省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含享受贫困县待遇的后续扶持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对列为艰苦边远地区的县、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国家和省有调整的,以当年编制公务员招录计划时的具体名单为准。以上各类县目前包括:唐县、阜平、顺平、涞源、易县 曲阳、涞水、望都、蔚县、阳原、怀安、万全、张北、沽源、尚义、康保、宣化、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自治县、隆化、平泉、承德、赤城、青龙满族自治县、武强、饶阳、武邑、广宗、海兴、阜城、赞皇、灵寿、崇礼、威县、新河、巨鹿、大名、平乡、魏县、南皮、临城、盐山、行唐、滦平、平山、献县、孟村回族自治县、广平、东光、涿鹿、馆陶、故城、枣强、博野、南和、鸡泽、任县、吴桥、肥乡、内丘、临西、兴隆、涉县、宽城满族自治县、肃宁、大厂回族自治县、怀来。
三、降低基层公务员招录“门槛”
艰苦边远地区招录公务员,除工作特殊需要的职位外,可单独或综合采取下列措施降低进入门槛:一是适当降低招考职位学历要求,一般为大学专科以上,最低可到高中或中专;二是放宽招考专业限制,乡镇机关可不限专业;三是适当调整报考职位年龄条件,乡镇机关最多可放宽到45周岁;四是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五是合理确定开考比例,报考人数较少的可降低开考比例;六是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加大招录选拔本地人才力度。一是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可拿出较大比例的计划招录本县户籍(生源)人员,招录本县户籍(生源)人员比例最高可达到100%,其中达到100%的需提前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综合统筹后确定。二是其他地区乡镇机关亦可拿出一定比例的计划招录本县户籍(生源)人员,但招录本县户籍(生源)人员比例不得高于50%。三是全省各地乡镇机关(不含城区街道办事处)可限定全部招录本设区市户籍(生源)人员。必要时,可将长期在本市、本县生活工作的人员列为招录对象。
四、拓宽基层公务员来源渠道 积极引导和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加强招考政策宣传,吸引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提高录用高校毕业生比例。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力度。适时进行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录公务员的探索实践。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做好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工作。
五、保持基层新录用公务员稳定
各地要切实关心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从实际出发,努力解决他们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使他们热爱基层、扎根基层、安心本职工作。要大力推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确保基层公务员相关待遇落实。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上级机关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抽调乡镇公务员,因工作特殊需要多岗位锻炼的,应征得借调所在县委组织部门的同意,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在规定的服务期内,工作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不得参加上级机关公开选拔类的考试。加强新录用公务员的培训与管理,对其进行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行为规范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使他们尽快熟悉基层情况,提高服务基层的能力。
六、加强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领导
坚持依法招录,坚持“凡进必考”,确保基层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基层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要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坚持省市县乡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制度,由省统一部署,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的规定组织实施。严格控制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录政策的适用范围。各地拟定基层公务员招录职位资格条件、招录地域范围等,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范、从严把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好干部”标准,加强对考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考察,注重把好思想政治关。要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招考的宣传工作,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公务员考录工作的公信力。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公平公正。在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
各地要健全考录工作机构,充实考录工作力量,为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提供组织保证。要加强调查研究,全面了解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队伍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招考计划。在拟定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招考数量和报考条件时,要认真听取县乡基层的意见。要坚持县、乡行政编制分层级管理,以县为单位,乡镇机关总体空编的,要及时开展考试录用工作,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补充人员。
本通知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公务员局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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