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滨海新区等4个区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级督导评估的公告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津教督〔2020〕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滨海新区、宝坻区、宁河区、蓟州区等4个区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级督导评估。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4年4月22日至30日。
二、监督举报方式
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监督举报电话:022—83215153。
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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