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南星工贸有限公司职工李红玲《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公告
天津市南星工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工人李红玲(身份证号:41302119******2221)的亲属李殿星、王娟、毛文博、毛延博、毛和平,于2023年6月15日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3年6月29日受理,并送达该案件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工伤认定举证通知。后经调查核实,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我局于2023年8月25日作出编号S112011020230488的《认定工伤决定书》,确认其符合认定工伤情形。因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认定结论不服,可在送达期满60日内向东丽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2日
商务喇叭版权声明:以上内容均转发自互联网,信息形式为公开信息、不含涉密信息、对本内容有异议或投诉,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