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通知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文件
津工信产业〔2019〕5号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制造业
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方案》)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工信厅联产业函〔2019〕78号,以下简称“第四批申报通知”)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启动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推荐工作。为做好我市有关组织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单项冠军企业。符合《方案》规定的示范企业9项申请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
(二)单项冠军产品。除“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比重在70%以上”不作要求之外,其他条件同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组织推荐。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工业集团按照国家《方案》和第四批申报通知要求,负责本区域、本行业内企业的推荐工作。此项工作开展中,相关政府部门、社团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严格把关。推荐单位按照国家《方案》和第四批申报通知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初步评估筛选,确保推荐质量。同一企业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产品中只能申请其中一种;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类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三)材料报送。请各有关单位于2019年6月15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及申报材料(含制造业单项冠军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等,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及Word或WPS电子文档光盘),经审核并按要求装订后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评估上报。我局将组织相关行业协会和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估论证,并根据论证评估结果,按国家申报名额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五)材料下载。《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工信厅联产业函〔2019〕78号)电子版请到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或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下载。
附件:1.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工信厅联产业函〔2019〕78号)
2019年4月23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处 程富琳;
联系电话:8360804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