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国务院决定取消的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冀教政法[2017]50号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其中涉及教育部门取消行政许可事项一项,即“高等学校教授评审权审批”。教授评审权取消后,省教育、人社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每年对高校评审工作情况开展随机抽查,畅通投诉渠道,惩处评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高校职称评审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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