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列入专家考察的申报设置高等学校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厅将组织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对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申请转设为河北工业学院、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升格为河北航空学院、唐山学院更名为唐山交通学院申报事项进行实地考察,现将学校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16日—10月18日(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学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学行为或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等问题,均可向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反映。有关反映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有关问题书面意见请于10月18日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联系电话:0311-66005091;传真:0311-66005098
邮箱:jytghc@126.com
附件:拟考察学校基本情况
河北省教育厅
2017年10月16日
附件:
拟考察学校基本情况
申请建校 名称 |
建校基础 |
申报 事项 |
办学 地点 |
基本办学条件 |
||||
校园面积 (亩) |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
教学仪器设备(万元) |
图书 (万册) |
专任教师 (人) |
||||
河北航空学院 |
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 |
升格 |
石家庄市 |
1083(其中654亩已办理土地证) |
18.87 |
5492 |
59.35 |
351 |
河北工业学院 |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 |
独立学院转设 |
保定市 |
1401.88 |
45.5 |
10052.32 |
134.5 |
690 |
唐山交通学院 |
唐山学院 |
更名 |
唐山市 |
1038 |
41 |
13522.12 |
118.83 |
896 |
备注:上述数据均摘录自各校提供的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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