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复核通过2020年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拟复核通过企业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厅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厅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认定企业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厅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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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中小企业处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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