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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期征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的通知

时间2016-10-19 00:00:00分类河北省科技厅浏览369

  冀高认办〔2016〕12号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长期征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石家庄、保定、唐山、燕郊、承德高新区管委会: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长期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高企认定评审专家申报工作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审核、定期入库的方式进行。请各有关单位通知各辖区内相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完成专家信息注册,报送“专家信息表”、“备案专家汇总表”纸质材料的工作。

  二、有关要求

  1、专家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规定条件,遵守《工作指引》中“专家职责”的有关规定。

  2、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技术领域》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财务人员申报财务评审专家。相关专家年龄不宜超过65岁。

  3、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请在“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官方网站登录“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技术专家需点击“技术专家备案”进行信息注册,财务专家需点击“财务专家备案”进行信息注册,已在专家库中的专家请进入备案界面后参照说明进行信息修改。

  4、专家备案时请仔细阅读注册说明,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5、专家信息注册提交后,需将生成的“专家信息表”下载打印,加盖公章,由所属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

  三、注意事项

  1、相关单位汇总专家注册信息后,需填写“备案专家汇总表”(详见附件),加盖公章,邮寄至联系地址。

  2、专家信息经认定办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专家将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并以邮件的形式通知相关专家。

  联 系 人:刘蕾   电话:0311-85813965

  技术支持:董玉友   电话: 15731173902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东风路159号408室

  附件:备案专家汇总表.docx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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