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委)、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6〕433号,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为做好我省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申报单位应满足《通知》明确的推荐要求。
二、推荐程序
(一)相关单位自愿参与,按要求开展创建和自评价,并编制《国家绿色算力设施自评价报告》。申报单位需对所提供全部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二)初审。各地对本地区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初审,于2026年11月9日前将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意见(附件2)及自评价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版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同步报送。
附件:
1.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 绿色算力设施推荐工作的通知
2. 2026年度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推荐汇总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能源局
2026年10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曲超,020-83133337;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向美景 83138742;广东省能源局 暴龙,8313461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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