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2026年度)》技术产品的通知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国防科工局综合司关于征集〈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2026年度)〉技术产品的通知》(工信厅联军民函〔2026〕43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先进技术产品征集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重点围绕网信、人工智能、无人系统、反无系统、量子科技、生物制造、脑机接口等七个领域,征集技术先进且成熟度较高、掌握核心知识产权、有跨行业或跨领域推广应用潜力的技术或产品,以及相关人才团队核心技术能力。
二、申报主体和推荐单位
(一)申报主体
相关领域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等优质企业,以及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等优势创新主体。其中,企业类申报主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且近2年信用记录良好。每个申报主体申报技术产品不超过3项,填报内容应准确、真实、完整,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推荐单位
1.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征集推荐属地企事业单位技术产品,审核并汇总推荐给省工信厅。
2.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学会/协会可单独开展推荐工作。
三、申报流程
(一)各申报主体和推荐单位需登录“国家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公共服务平台”(www.xjjszh.org.cn),完成注册认证后,进入“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专栏。申报主体下载“项目采集系统”单机版小程序,推荐单位下载“项目汇总系统”单机版小程序,并分别按操作使用说明完成信息填报和汇总。(联系人:产品申报咨询,010-64217029、18518011551;线上操作咨询,010-88529336、68387666、15383415970)
(二)申报主体在单机版小程序完成信息填报后,需按用户手册有关说明导出相关数据,报送相应推荐单位审核。
(三)请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11月20日前完成信息审核汇总,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将《技术产品信息采集表》、《信息审查意见表》、《汇总表》(见附件1、2、3)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一式3份)和导出的电子版光盘(1份)寄送省工信厅,收件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4-109,邮编:710006,收件人及电话:刘阁婷,15991679575,信封注明《目录》。
联系方式:029-63915698 15991676292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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