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医药储备产能储备项目公示
按照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省级医药储备产能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拟列为省级产能储备项目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未署实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16日
联系电话:63915641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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