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5年浙江省工业遗产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根据《浙江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试行)》(浙经信消费〔2025〕138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工业遗产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消费〔2025〕164号),经自主申报、市县审核推荐、省级评审和现场核查、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了2025年浙江省工业遗产名单,现予以公布。
请各市、县(市、区)经信局按照《浙江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业遗产整体性、系统性保护,不断健全分级分类保护体系,切实提高保护能力和水平,持续推动工业遗产活化利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9月17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5年浙江省工业遗产名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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