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安徽省生产条件评价合格船舶企业名单的通知
2021年,依据国家船舶行业标准CB/T 3000-2019“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 2999-2020“船舶设计单位设计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 3001-2020“船舶修理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和《安徽省船舶企业生产条件评价管理办法》(皖经信船舶函〔2020〕129号),经企业申请,市、县经信部门初审,我厅形式审查、现场评价、公示公告等程序,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确定了2021年度安徽省生产条件评价合格船舶生产企业27家、设计单位3家、修理企业3家,现将名单(见附件1-3)予以公布。
各市经信局要持续强化生产条件评价合格船舶企业管理,严格对照船舶行业标准,督促企业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建造技术能力,深化产学研技术创新,落实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要求,规范生产现场管理,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加快推动我省船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1.2021年度安徽省生产条件评价合格船舶企业名单(生产企业);
2.2021年度安徽省生产条件评价合格船舶企业名单(设计单位);
3.2021年度安徽省生产条件评价合格船舶企业名单(修理企业)。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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