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北京市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告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告

时间2025-07-29 19:15:01分类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4

京人社发〔2025〕9号


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90号),结合本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调整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现通告如下:

一、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29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56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88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215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286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2129元发放。

二、实施时间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8日


商务喇叭版权声明:以上内容均转发自互联网,信息形式为公开信息、不含涉密信息、对本内容有异议或投诉,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

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5年天津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关于2025年“逸夫未来教育计划”境外研修项目拟推荐人选的公示

游客 回复需填写必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