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天津市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西青区等4个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级督导评估结果的公示

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西青区等4个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级督导评估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5-06-05 09:12:14分类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浏览7

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要求,专家组实地检查评估和集体讨论,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审定,拟确定西青区、津南区、静海区、蓟州区等4个区通过市级督导评估,向教育部教育督导局申报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单位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提倡署真实姓名。

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监督举报电话:022-83215153



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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