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第二批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职函〔2024〕48号),市教委组织开展了天津市第二批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评审工作。经过院校企业联合申报、专家评审,拟立项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船舶与海洋装备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空间智能技术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护理康养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4个项目为天津市第二批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我委反映。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我们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联系电话: 83215139 联系人:刘少华
通讯地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职业教育处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
邮政编码:300074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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