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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津甘双地科技特派员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04-30 16:14:58分类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天开高教科创园管理委员会浏览6


兰州市科技局、武威市科技局、白银市科技局、天水市科技局、平凉市科技局、庆阳市科技局、甘南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天津—甘肃科技协作定点帮扶工作,按照《甘肃省2025年东西部科技协作定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津甘科技协作项目及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甘肃省科技厅、天津市科技局共同启动2025年津甘双地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立足甘肃对口帮扶地区所需、东部协作地区所能,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双赢”的原则,通过联合实施科技项目的方式,积极引入天津优质创新资源,科技赋能我省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方向

重点围绕甘肃帮扶地区种植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机装备、瓜菜林果等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需求,支持津甘双地科技特派员赴甘肃对口帮扶地区开展技术攻关、示范推广、技术培训等工作,推动天津一批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在甘肃帮扶地区转化,示范带动帮扶地区产业提质增效。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甘肃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和申报(申报网址:https://xm.gskeju.cn)。计划类别:技术创新引导计划—津甘双地科技特派员项目。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在甘肃对口帮扶地区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申报单位应正常运营1年以上。

2.项目应由津甘双地科技特派员牵头,已退休或在项目实施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牵头申报。

3.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

4.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前期合作基础。项目产生的技术成果应在我省对口帮扶地区转化和示范推广。

5.项目应由甘肃省和天津市至少各一家法人单位联合承担。项目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书,并就任务目标、经费分配、成果权益等签订正式合作协议(附件1)。项目申报单位进行网上申报时应上传项目合作协议以及津甘双地科技特派员认定文件作为必要附件。

6.经有关市(州)科技局审核推荐后,于2025年5月30日前由有关市(州)科技局统一将纸质版项目申报书及项目推荐汇总表(各1份)报送至甘肃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同时将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每个市(州)择优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5个。

联系人:刘展   0931-8871819

电子邮箱:312478414@qq.com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6号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705办公室

附件:

1.2025年津甘双地科技特派员项目合作协议(范本)

2.2025年津甘双地科技特派员项目推荐汇总表



甘肃省科技厅  天津市科技局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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