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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2-12-30 09:39:39分类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153

按照《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2022年,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两人执法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严格记录归档,做到事前有告知、事中有记录、事后可查档,全程规范公开,依法执法。印发《市人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及审核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2022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696件,其中,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366份,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35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7份,罚款处罚金额14.28万元。二是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出台《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使用,更好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修订编制人社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会同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协同做好社会保险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人社部门对社会保险领域涉嫌犯罪的案件,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向具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移送。落实《市人力社保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衔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严肃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全年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3件。四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印发《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常态化开展。市级执法机构对300家用人单位开展书面审查,对60家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控烟执法等检查活动。五是完善日常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一版)》,实施宽严相济、过罚相当、包容审慎监管,通过柔性执法手段,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人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对各类用人单位遵守人社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强化对用人单位的信用监管。

   (二)重点领域执法情况。一是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印发《天津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天津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使用、监管。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加强用工实名制管理,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行为9起,对19个欠薪失信主体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为农民工追回工资1453.57万元。在国务院对各省级政府2021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我市进入全国A级并获得国务院领导小组通报表扬。二是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会同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人社部门抽调执法人员380人次,对702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各类用人单位等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各类违法行为47件,责令改正16件,责令退赔劳动者中介服务费、押金或其他费用1.34万元。市人社执法总队被评为2022年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成绩突出单位。

(三)执法队伍建设情况。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新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全系统持证行政执法人员达到353名,持证上岗率100%。开展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编制人社个性学法清单和考法题库,组织2次行政执法人员闭卷考试。二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制定人社执法年度培训计划,组建人社行政执法培训师资库,开展执法业务培训6次。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强化法治意识,提升依法执法能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合格率100%。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梳理2022年以来全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情况,查找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情况汇报。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制。不定期抽查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督促执法单位及时、全面归集行政执法信息,市、区两级人社执法机构共上传信息2562条。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2022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市人社执法总队录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案件进行评查,指出存在问题,督促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行政执法力量不足。市人社执法总队从事执法岗位人员28名,各区支队153名,人均处理线索案件100余件,执法力量与日趋繁重的执法任务不适应。

(二)执法水平有待提升。随着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压力不断增加,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在法治思维、业务能力方面不均衡,依法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法治宣传仍需加强。特别是宣传方式、宣传载体需要进一步创新,以案释法、案例示范等工作还有欠缺。深入工地、企业、校园、社区宣传人社法律法规不够广泛,仍需进一步扩大覆盖面。

(四)重点领域问题依然突出。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线索明显增多,违法违规行为频发,行业管理亟待加强。部分建设单位资金流动性不足导致工程款支付不及时,直接影响农民工工资支付,“虚假讨薪”现象增多。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音像记录,确保执法透明公开。市、区两级行政执法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基准表,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确保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书面审查、日常巡视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拖欠工资、就业歧视、超时加班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持续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全方位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劳动用工、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的政策。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展全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互比互看互查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坚决杜绝乱执法、乱作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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