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北京市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2024年度面上项目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初步审查结果的通告

关于公布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2024年度面上项目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初步审查结果的通告

时间2024-07-22 10:38:21分类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浏览119

京科基金字〔2023〕35号

在2024年度面上项目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申请期内,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共接收申请项目11433项(面上项目6870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301项、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262项)。依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关于2024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及《关于发布2023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基金办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受理面上项目6698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192项、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251项;不予受理面上项目172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09项、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11项。

依托单位可登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查询本单位申请项目受理情况。

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的,可通过系统提出复审申请。不接受对申请书提出修改、更正及补充材料等方面的申请。复审申请流程如下:

1.利用申请项目时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

2.在"立项管理"菜单下,点击"复审申请管理",填写复审申请并提交至单位审核;

3.单位审核通过后,将复审申请书打印、签字、盖章,扫描形成1个完整的PDF格式文件,于2023年10月22日16:00前发送至bjnsf02@kw.beijing.gov.cn,邮件主题和文件命名为"初步审查复审申请+依托单位名称+申报编号"。纸质申请材料盖章原件请依托单位留存备用,依托单位应当对所提交复审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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