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要求文件的通知
京科资发〔2022〕17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98号)要求,为做好该专项的组织推荐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申报要求
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二、填报要求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8月26日(星期五)下午4: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要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
三、联系方式
赵方舟,电话:010—62611720-852
陈永平,电话:010—55578005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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