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要求文件的通知
京科资发〔2021〕2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76号)要求,为做好“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及“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2个重点专项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申报要求
请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二、填报要求
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4: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要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特此通知。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76号).pdf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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