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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2022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老旧厂房更新利用奖励政策 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2-05-19 14:53:00分类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浏览116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方向7(老旧厂房更新利用奖励)的细化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鼓励在京企业在不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的前提下利用工业腾退空间、老旧厂房开展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对《北京市老旧厂房改造再利用台账》空间中引入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竣工、建设期不超过3年、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项目,按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20%予以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北京市老旧厂房改造再利用台账》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动态管理,由各区参照本辖区高精尖产业入区标准筛选工业腾退空间和闲置、低效老旧厂房,按季度更新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纳入奖励范围的总投资要求及申报资料清单详见附件。对已获得市级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此政策申报时间延长至2022年8月31日,其余要求及申报途径见《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2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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