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遴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风险报送单位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遴选工业和
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风险报送单位
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风险报送单位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风险报送单位,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取得独立法人资格;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信用中国的查询信息中无不良记录,5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不构成威胁;
(三)从事数据安全相关工作3年以上,在工业、电信、无线电数据安全领域有一定的综合实力和技术优势,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具备必要的数据安全风险发现、分析、研判、处置等技术能力和业务积累;
(四)具有2年以上数据安全相关工作经历的技术团队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取得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计算机等相关专业资质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相关人员5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五)支持提供7x24小时风险研判、应急处置等相关服务;
(六)自愿签订承诺书,严格遵守相关要求。自觉接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监督和指导。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违约行为的,将自动撤销风险报送单位资格,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二、申报时间与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将报送内容(见附件)于2022年8月30日前报送至邮箱(sgxjxxjsfzc@tj.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数据安全风险报送单位库
2022年8月19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技术发展处 李琦、文晓洲;
联系电话:83608020;83608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