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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28 21:49:34分类天津市工信局浏览177

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网络安全技术

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网络安全先进技术应用引导,推动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现将文件附件1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方向。主要包括云安全、人工智能安全、大数据安全、车联网安全、物联网安全、智慧城市安全、网络安全共性技术、网络安全创新服务、网络安全“高精尖”技术创新平台9个重点方向(附件2)。

2.申报主体。主要由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应急管理、金融、医疗、广播电视等行业和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为其提供网络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等组成联合体申报(牵头单位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2家)。网络安全“高精尖”技术创新平台方向主要面向技术创新或试点示范区运营、管理机构。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每个申报主体可最多牵头或参与申报2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仅可选择1个试点方向。

3.申报项目。主要包括支撑本单位自身网络安全工作或为用户提供安全服务的网络安全技术平台或系统,具备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可推广性等特点。网络安全“高精尖”技术创新平台方向主要包括区级及以上各类技术创新或试点示范区,具备区域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良好、政策制度完善、创新要素聚集等特点。已入选国家级或十二个部门有关试点示范项目、已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未建及在建项目不可申报。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申报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进行申报。

2申报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向项目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申报书(附件3)。牵头单位为国家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机构,可向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申报。申报项目不可通过多途径同时申报,否则取消项目资格。

3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并出具推荐函,于2022221日前将推荐函、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及企业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技术发展处(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1018)。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

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2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重点方向

3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申报书

4推荐项目汇总表

              2022128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技术发展处 蔡飞、王娜

联系电话:233173048360808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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