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河北省河北省工信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复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复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9-05-30 00:00:00分类河北省工信厅浏览325

  冀工信科函〔2019〕364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复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复核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9〕11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推荐及第一批(2013年)、第二批(2015年)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复核工作。

  一、工作程序。此次申报推荐(复核)采取线上为主、线下补充方式。线上申报(复核)由企业登录申报网站(网址:www.id-center.org.cn),填写邀请码及相关申报内容,并在线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审核、择优推荐。在线提交资料截止时间为6月25日。线上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申报企业,由各地工信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在线打印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与各地推荐文件一并报送省厅(科技处)。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二、申报范围。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企业须为我省2018年已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工业设计示范企业,或2019年各地已推荐申报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工业设计示范企业;每个地区推荐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家。第一批、第二批复核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指分别于2013年和2015年经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三、有关要求。企业申报(复核)邀请码由省厅根据需求,另行分发至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要按需分配企业邀请码,并指导企业填报相关内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见《通知》附件,《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线上申报指南等参见申报网站。

  联 系 人:康振杰

  联系电话:0311-87803216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

  邮    编:050071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复核工作的通知.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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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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