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 安全产业示范园区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安全产业”的部署,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指南(试行)》(工信部联安全〔2018〕213号,以下简称《创建指南》),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的通知》(工信厅联安全函〔2019〕210号),决定开展2019年度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含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以发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所需的专用产品和服务为重点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聚集区)、国家规划重点布局的产业发展区域可申报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须符合《创建指南》所规定的条件,达到示范园区(含创建)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各项指标要求。
优先支持符合《关于加快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安全〔2018〕111号)所列重点发展方向(风险监测预警、安全防护防控、应急处置救援等先进安全产品,以及教育培训与体验、应急演练演示、智慧安全云服务等新型安全服务)的申报对象。
(三)申报数量
各区应立足本区安全发展需求,聚焦矿山、交通、危险化学品、工程施工、重大基础设施、城市公共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与应急技术装备和安全服务需求,统筹产业规划布局,坚持特色鲜明、示范引领的原则,推荐申报对象。
各区申报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单位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条件不成熟的可不申报。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结合自身情况自愿向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报示范园区的申请,并通过国家安全产业大数据平台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在线申请咨询电话:巩天啸 010-62303170,韩旭010-62303157)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并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原件一式5份于2019年10月28日前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特此通知。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0月11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处 杨朝杰
联系电话:83608041
传真:83606509;
市应急管理局规划发展处 杨文弥
联系电话:28208793
传真:2820890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