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建立我市工业节能形势分析制度的通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建立我市工业节能
形势分析制度的通知
各区工业节能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全面及时掌握我市工业节能工作动态,对工业节能形势做出精准研判,现建立我市工业节能形势分析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各区工业节能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工业节能形势分析工作的重要性,按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随时跟踪,及时掌握分析动态趋势,提出对策建议的要求,建立完善本区工业节能形势分析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工业节能形势分析工作。
二、制度建设
各区工业节能主管部门要按照季度编制工业节能形势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报告期内本区工业节能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出现的新情况及面临的新形势、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措施、相关政策建议等,具体参照《工业节能形势分析报告内容要求》(见附件1)。报告实行季度累加法,即一季度报告1至3月形势分析,二季度报告1至6月份形势分析,三季度报告1至9月份形势分析,四季度报告全年形势分析并提出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
各区工业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统计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掌握本区工业能源消费情况、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能耗情况等信息,确保能耗情况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有关要求
各区工业节能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定期分析工业能源消费和工业节能形势,建立工业节能形势研判和工业能耗预警机制,确定一名工业节能形势分析工作联络人,填写节能形势分析联络表(见附件2)。
请各区于每季度次月25日前,将报告期内工业节能形势分析报告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地址:河西区城市大厦A521)。2019年度上半年工业节能形势分析报告及工业节能形势分析联络员表(附件2),请于2019年8月23日前报送,电子版发送至tjzyhb@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工业节能形势分析报告内容要求
2.工业节能形势分析联络员表
2019年8月19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王芳;
联系电话:8360597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