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2019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按照《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我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围绕全省教育发展工作中心任务,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切实履行政府教育职责、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1.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宪法精神。2019年,厅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宪法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点围绕“教育怎么办”、“教师怎么当”、“学生怎么育”,与基层共学共做、上下联动,在讲问题、提意见、找差距、看落实方面下真功,得到中央第八指导组周福启副组长、省委组织部梁田庚部长、省纪委刘爽书记的肯定。2019年,我厅开展“三级书记讲党课”多次,杨勇厅长先后以“不忘初心”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题,给全厅党员干部讲党课。委厅领导带头讲,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跟进讲,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成为委厅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的有效“必修课”。全面落实《河北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先进集体。
2.充分发挥厅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省教育工委领导小组召开多次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谋大事、抓大事、议大事,研究制定一批重大教育改革举措。11个设区市和2个直管市全部成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教育工委,全省168个县(区、市)全部成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勇多次对教育依法行政工作提出要求,亲自担任厅依法行政“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和“双随机”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厅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3.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一是有力有序深化“双创双服”活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的总体部署,我厅负责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全省幼儿园建设工程。在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中,我们将各地任务进行了分解,强化责任落实,在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2019年,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完成新建、改扩建校舍58万平方米。深入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普及工程实施方案》,在加强深度贫困村幼儿园建设、增加学前教育学位数、提高毛入园率和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19年全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45所,新增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18万个。截至目前,全省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7以上。在全国基础教育创新改革研讨会上,我省作了典型发言,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经验做法被评为全国基础教育工作典型案例。二是紧紧围绕营商环境中的“难点”、“堵点”和“痛点”,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主要抓手,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教育领域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制定符合全省统一标准的实施清单,实现了线上线下同步办理。目前,我厅在线办理事项共计25项,已完全实现监管信息与省监管系统的同步对接。大力推进证照电子化进程,目前我省高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等高频证书(件)电子化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目前已将9项服务事项推送至“冀时办”平台,22个高频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4.动态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2019年,按照“应放尽放、能放皆放”的原则,对原有38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逐项审核,削减8项,保留30项,并编制了《河北省教育厅行政权力清单》。根据2019年我厅机构改革方案,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梳理出部门职责25项、与相关部门职责交叉的7项,并编制了责任清单。编制了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5.其他依法履行职责情况。一是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编制《河北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规划》(2019-2020年),对重点工作予以资金支持,有力提升了基础教育办学能力,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以上。二是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新建普通高中24所,新增15所省级示范性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达到275所,占比40.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2%以上。三是探索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在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互联网经济学院等3所院校首批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开展“1+X”证书试点工作,57所高职院校、54所中职学校和2所应用型本科院校获批开展国家“1+X”证书试点。四是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大“双一流”建设力度,全省高校SCI排名前1%学科进一步增加。印发《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立项建设一批国家、省、校三级一流本科专业,遴选383个本科专业申报国家“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三)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6.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了《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程、备案工作程序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对我厅起草并以省政府名义印发的27部规范性文件和厅规范性文件205部进行全面清理。共保留211部,废止10部,宣布失效10部,修改4部。
7.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一是根据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河北省教育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对我厅现行行政决策程序从合法性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梳理,建立了厅党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落实重大决策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制度。我厅始终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2019年,我省正式向社会公布了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该项工作是教育重大改革事项,为此,我厅成立了专门的改革领导小组和方案起草专班、开展深入调研、多次征求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向上级部门备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加以推进。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要求,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制定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河北省教育厅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办法》《河北省教育厅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理规定》和《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调解工作规定》4个文件,明确了推行三项制度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二是完善配套制度,细化工作要求。修订了《河北省教育厅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河北省教育厅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河北省教育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细化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具体办法和工作要求,为保障三项制度的贯彻施行、落地显效奠定了制度基础。三是编制事项清单,明确执法事项。组织编制了《河北省教育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河北省教育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逐项编制了流程图与办事指南,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四是定期统计执法数据,规范公示制度。建立了工作台账,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阶段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定期上报省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开辟了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文件进行了事前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9.强化执法人员管理。积极组织厅机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省级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网上培训和线上考试,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与执法能力。2019年10月,积极组织干部参加了省司法厅组织的法律知识网上培训和测试活动,顺利完成培训并考试合格,为今后继续推进双随机监管工作储备了人力资源。
10.建立守法信用记录制度。全力推动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了《河北省教育厅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对照表》,将38项信息资源目录、61项信息资源子目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体系。全面推行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对证照齐全、办学规范、社会信誉良好的校外培训机构建立白名单,对没有办学资质、违法违规办学、办学声誉较差的校外培训机构建立黑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要求各地将校外培训机构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1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我厅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教育厅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办法》《河北省教育厅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理规定》,坚持问责必严、违法必究,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要求,我厅建立了教育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督查考核机制,明确执法监督责任处室,及时掌握执法动态和执法对象信息反馈,并把督查结果与干部考核挂钩。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督导力度,对部分地市随机抽查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调研,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随机抽查工作依法开展。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2.建立健全常态化行政监管机制。我厅严格执行《河北省教育厅重大事项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河北省教育厅工作规则》《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中共河北省教育厅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等系列制度,坚持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法律咨询、集体讨论等作为一般性决策的必经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如对高考改革、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教育脱贫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举办听证会、组织专家论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征求民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合理。
13.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2019年,省教育厅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工作,全年主办207件、会办128件,全部按时限办结,答复规范率、代表满意率达到100%。
14.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教育厅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并在厅政务服务网站开设机关作风整顿监督举报平台,群众可通过平台举报依法行政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现象。同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15.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我厅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拓展公开形式和渠道,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处室和相关下属单位密切配合、协同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教育政务公开的工作合力。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完善政务公开网站发布功能和发布程序,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同时,积极构建政务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提高便民服务信息推送比例,扩大信息传播,增强用户体验。截至目前,官方微信共计推送650多条信息。三是推进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政府政务、财政预算、考试招生、教育督导等信息公开,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教育系统检查结果信息公开。今年以来,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累计开展各类随机抽查877次,均按要求进行了结果公示。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6.构建维护群众利益制度体系。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全力防范和化解突发性信访风险,积极运用法治方式处理信访案件。通过建立督办台账、做好值班应急处置、落实领导接访包案等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认真接待群众来访,积极回应群众来信,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了教育系统稳定。
17.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我厅设立了专门的行政复议办公室,配备了专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按照《河北省教育厅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不断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的制度化、合法化和规范化建设。2019年,我厅共受理行政申诉和复议请求6件,均及时受理、真诚接待、限时办结,所有申诉复议请求均得到了妥善解决,积极采纳申诉人员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行政复议方式方法,提高行政复议群众满意度。
18.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照要求安排厅领导或主管处室负责人出庭应诉。按规定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尊重并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19.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制度。我厅积极落实《河北省行政调解指导意见》,研究出台了《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调解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教育系统行政调解制度和行政裁决制度,完善了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师生权益纠纷和学术领域纠纷专业仲裁制度,将化解教育领域内矛盾纠纷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及时调解、处理学生校园欺凌等学校安全事件,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0.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一是为全体机关干部配发了宪法单行本、新编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积极组织全厅干部认真学习宪法法律知识。将法治教育培训列入省培计划,举办了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法治教育负责人和法治骨干教师专题培训。二是通过专题培训、专家讲座和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对机关干部进行法治教育,今年以来,机关干部系统学习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了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知识。同时,邀请专家到我厅为干部们上法治课,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是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省政法委、省司法厅、省法学会组织的各类法律培训考试和法治工作会议,加强法律知识研学,增强法治意识,落实依法行政政策。
2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认真落实省“七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法律进课堂”,全省各中小学普遍开设了《道德与法治》国家统一课程,高校普遍开设了法律选修课。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与省检察院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与省司法厅、省法宣办组织开展全省大中小学生宪法法律知识教育及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等。二是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在河北师范大学举办了我省大中小学生法治知识竞赛和第四届“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暨全国选拔赛,共选拔出2名演讲选手和4名知识竞赛选手代表我省参加全国比赛,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1个季军和2个一等奖,得到了教育领导肯定。全省广大师生积极踊跃参加“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在全省大中小学生宪法法律知识教育和考试中,仅4-9年级学生的网络在线学习人数就达到300多万人。在教育部组织的“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中,我省参加网络在线学习的学生人数累计达到1.8亿人次,共有210多万名学生获得“宪法小卫士”称号。三是积极推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组织了厅机关各处室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谁服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普法职责任务,由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四是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和实践基地建设。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争取公检法等部门支持,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我省共建有市级法治教育实践基地10个,县级法治教育基地59个,中小学示范法治教室708个。依托河北师范大学人才优势,成立了河北省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为推进河北青少年法治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2.强化法治考核力度。我厅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在今年我厅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开展2019年目标绩效暨年度考核中,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23.及时上报公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我厅对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系统总结,通过厅政务服务网站向社会公示,并及时向省政府报送。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我厅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检查人员数量有待进一步充实,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强教育制度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不断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大干部法治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扩大执法队伍,着力解决教育行政执法力量薄弱问题。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教育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1.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宪法精神。2019年,厅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宪法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点围绕“教育怎么办”、“教师怎么当”、“学生怎么育”,与基层共学共做、上下联动,在讲问题、提意见、找差距、看落实方面下真功,得到中央第八指导组周福启副组长、省委组织部梁田庚部长、省纪委刘爽书记的肯定。2019年,我厅开展“三级书记讲党课”多次,杨勇厅长先后以“不忘初心”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题,给全厅党员干部讲党课。委厅领导带头讲,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跟进讲,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成为委厅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的有效“必修课”。全面落实《河北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先进集体。
2.充分发挥厅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省教育工委领导小组召开多次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谋大事、抓大事、议大事,研究制定一批重大教育改革举措。11个设区市和2个直管市全部成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教育工委,全省168个县(区、市)全部成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勇多次对教育依法行政工作提出要求,亲自担任厅依法行政“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和“双随机”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厅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3.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一是有力有序深化“双创双服”活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的总体部署,我厅负责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全省幼儿园建设工程。在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中,我们将各地任务进行了分解,强化责任落实,在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2019年,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完成新建、改扩建校舍58万平方米。深入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普及工程实施方案》,在加强深度贫困村幼儿园建设、增加学前教育学位数、提高毛入园率和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19年全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45所,新增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18万个。截至目前,全省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7以上。在全国基础教育创新改革研讨会上,我省作了典型发言,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经验做法被评为全国基础教育工作典型案例。二是紧紧围绕营商环境中的“难点”、“堵点”和“痛点”,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主要抓手,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教育领域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制定符合全省统一标准的实施清单,实现了线上线下同步办理。目前,我厅在线办理事项共计25项,已完全实现监管信息与省监管系统的同步对接。大力推进证照电子化进程,目前我省高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等高频证书(件)电子化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目前已将9项服务事项推送至“冀时办”平台,22个高频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4.动态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2019年,按照“应放尽放、能放皆放”的原则,对原有38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逐项审核,削减8项,保留30项,并编制了《河北省教育厅行政权力清单》。根据2019年我厅机构改革方案,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梳理出部门职责25项、与相关部门职责交叉的7项,并编制了责任清单。编制了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5.其他依法履行职责情况。一是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编制《河北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规划》(2019-2020年),对重点工作予以资金支持,有力提升了基础教育办学能力,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以上。二是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新建普通高中24所,新增15所省级示范性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达到275所,占比40.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2%以上。三是探索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在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互联网经济学院等3所院校首批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开展“1+X”证书试点工作,57所高职院校、54所中职学校和2所应用型本科院校获批开展国家“1+X”证书试点。四是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大“双一流”建设力度,全省高校SCI排名前1%学科进一步增加。印发《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立项建设一批国家、省、校三级一流本科专业,遴选383个本科专业申报国家“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三)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6.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了《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程、备案工作程序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对我厅起草并以省政府名义印发的27部规范性文件和厅规范性文件205部进行全面清理。共保留211部,废止10部,宣布失效10部,修改4部。
7.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一是根据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河北省教育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对我厅现行行政决策程序从合法性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梳理,建立了厅党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落实重大决策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制度。我厅始终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2019年,我省正式向社会公布了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该项工作是教育重大改革事项,为此,我厅成立了专门的改革领导小组和方案起草专班、开展深入调研、多次征求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向上级部门备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加以推进。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要求,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制定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河北省教育厅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办法》《河北省教育厅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理规定》和《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调解工作规定》4个文件,明确了推行三项制度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二是完善配套制度,细化工作要求。修订了《河北省教育厅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河北省教育厅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河北省教育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细化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具体办法和工作要求,为保障三项制度的贯彻施行、落地显效奠定了制度基础。三是编制事项清单,明确执法事项。组织编制了《河北省教育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河北省教育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逐项编制了流程图与办事指南,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四是定期统计执法数据,规范公示制度。建立了工作台账,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阶段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定期上报省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开辟了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文件进行了事前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9.强化执法人员管理。积极组织厅机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省级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网上培训和线上考试,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与执法能力。2019年10月,积极组织干部参加了省司法厅组织的法律知识网上培训和测试活动,顺利完成培训并考试合格,为今后继续推进双随机监管工作储备了人力资源。
10.建立守法信用记录制度。全力推动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了《河北省教育厅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对照表》,将38项信息资源目录、61项信息资源子目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体系。全面推行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对证照齐全、办学规范、社会信誉良好的校外培训机构建立白名单,对没有办学资质、违法违规办学、办学声誉较差的校外培训机构建立黑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要求各地将校外培训机构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1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我厅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教育厅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办法》《河北省教育厅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理规定》,坚持问责必严、违法必究,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要求,我厅建立了教育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督查考核机制,明确执法监督责任处室,及时掌握执法动态和执法对象信息反馈,并把督查结果与干部考核挂钩。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督导力度,对部分地市随机抽查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调研,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随机抽查工作依法开展。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2.建立健全常态化行政监管机制。我厅严格执行《河北省教育厅重大事项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河北省教育厅工作规则》《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中共河北省教育厅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等系列制度,坚持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法律咨询、集体讨论等作为一般性决策的必经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如对高考改革、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教育脱贫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举办听证会、组织专家论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征求民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合理。
13.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2019年,省教育厅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工作,全年主办207件、会办128件,全部按时限办结,答复规范率、代表满意率达到100%。
14.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教育厅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并在厅政务服务网站开设机关作风整顿监督举报平台,群众可通过平台举报依法行政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现象。同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15.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我厅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拓展公开形式和渠道,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处室和相关下属单位密切配合、协同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教育政务公开的工作合力。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完善政务公开网站发布功能和发布程序,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同时,积极构建政务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提高便民服务信息推送比例,扩大信息传播,增强用户体验。截至目前,官方微信共计推送650多条信息。三是推进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政府政务、财政预算、考试招生、教育督导等信息公开,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教育系统检查结果信息公开。今年以来,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累计开展各类随机抽查877次,均按要求进行了结果公示。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6.构建维护群众利益制度体系。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全力防范和化解突发性信访风险,积极运用法治方式处理信访案件。通过建立督办台账、做好值班应急处置、落实领导接访包案等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认真接待群众来访,积极回应群众来信,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了教育系统稳定。
17.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我厅设立了专门的行政复议办公室,配备了专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按照《河北省教育厅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不断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的制度化、合法化和规范化建设。2019年,我厅共受理行政申诉和复议请求6件,均及时受理、真诚接待、限时办结,所有申诉复议请求均得到了妥善解决,积极采纳申诉人员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行政复议方式方法,提高行政复议群众满意度。
18.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照要求安排厅领导或主管处室负责人出庭应诉。按规定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尊重并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19.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制度。我厅积极落实《河北省行政调解指导意见》,研究出台了《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调解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教育系统行政调解制度和行政裁决制度,完善了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师生权益纠纷和学术领域纠纷专业仲裁制度,将化解教育领域内矛盾纠纷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及时调解、处理学生校园欺凌等学校安全事件,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0.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一是为全体机关干部配发了宪法单行本、新编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积极组织全厅干部认真学习宪法法律知识。将法治教育培训列入省培计划,举办了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法治教育负责人和法治骨干教师专题培训。二是通过专题培训、专家讲座和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对机关干部进行法治教育,今年以来,机关干部系统学习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了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知识。同时,邀请专家到我厅为干部们上法治课,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是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省政法委、省司法厅、省法学会组织的各类法律培训考试和法治工作会议,加强法律知识研学,增强法治意识,落实依法行政政策。
2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认真落实省“七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法律进课堂”,全省各中小学普遍开设了《道德与法治》国家统一课程,高校普遍开设了法律选修课。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与省检察院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与省司法厅、省法宣办组织开展全省大中小学生宪法法律知识教育及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等。二是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在河北师范大学举办了我省大中小学生法治知识竞赛和第四届“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暨全国选拔赛,共选拔出2名演讲选手和4名知识竞赛选手代表我省参加全国比赛,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1个季军和2个一等奖,得到了教育领导肯定。全省广大师生积极踊跃参加“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在全省大中小学生宪法法律知识教育和考试中,仅4-9年级学生的网络在线学习人数就达到300多万人。在教育部组织的“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中,我省参加网络在线学习的学生人数累计达到1.8亿人次,共有210多万名学生获得“宪法小卫士”称号。三是积极推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组织了厅机关各处室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谁服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普法职责任务,由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四是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和实践基地建设。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争取公检法等部门支持,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我省共建有市级法治教育实践基地10个,县级法治教育基地59个,中小学示范法治教室708个。依托河北师范大学人才优势,成立了河北省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为推进河北青少年法治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2.强化法治考核力度。我厅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在今年我厅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开展2019年目标绩效暨年度考核中,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23.及时上报公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我厅对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系统总结,通过厅政务服务网站向社会公示,并及时向省政府报送。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我厅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检查人员数量有待进一步充实,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强教育制度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不断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大干部法治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扩大执法队伍,着力解决教育行政执法力量薄弱问题。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教育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
河北省教育厅
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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