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
近日,省政府发布《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省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冀政发[2015]38号),其中涉及取消河北省教育厅非行政许可审批事4项,即“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转学确认”、“全省性中小学生竞赛活动审批”、“中小学特级教师审核”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调整为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的事项3项,即“举办教育网站的审核”、“高等学校举办本专科函授教育审核”和“高校学生公寓收费权质押(贷款)合同审批、登记”。我厅将根据省政府决定,认真做好相关后续落实工作。
特此公告
河北省教育厅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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