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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23 10:45:03分类河北省工信厅浏览240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改发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及2017—2019年(前三批)试点示范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2023〕26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单位推荐
  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以下称2023年试点示范)重点面向家庭健康管理、基层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促进、康复辅助训练、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智慧健康场景,家庭养老床位、社区日间照料、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老年食堂、智慧养老院、养老服务监管等智慧养老场景,以及同时提供智慧健康服务和智慧养老服务的综合场景(如医养结合),培育一批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商业模式成熟的示范企业,打造一批聚集效应凸显、经济带动作用显著的示范产业园区,创建一批社会参与广泛,应用效果明显的示范街道(乡镇)及产业基础雄厚、区域特色鲜明的示范基地。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会同同级民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2023年试点示范单位初核工作,组织申报单位按照《2023年度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指南》申报方向和基本条件填写对应申报书,并对申报单位进行逐一审查、核实后,确定申报名单。
  二、审核推荐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组织专家对各地2023年试点示范推荐单位进行评审并实地抽检。根据审核结果,择优推荐2023年试点示范名单。
  三、其他事项
  (一)严格把关。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雄安新区改发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要坚持严标准,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严把关,择优推荐。
  (二)报送要求。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应于2023年10月24日前将2023年试点示范推荐单位申报材料、推荐意见(含汇总表)各3份,寄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brhcgy@126.com。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李建安 0311-87903836
  省民政厅          佟  铭  0311-88615502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张  鑫  0311-66165733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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