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第二批省级科普示范基地评估结果的公示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第一、第二批省级科普示范基地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冀科政规〔2022〕4号)和《关于开展科普示范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冀科政函〔2023〕30号),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第一、第二批省级科普示范基地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9月22日至9月2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来文对评估结果的具体问题要有清晰表述,并提供事实依据。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对于收到的问题情况,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办理。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方式:0311-66509176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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