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的部署安排,深入广泛学习宣传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103号)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加大《规定》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升政策规定知晓度和影响力,为《规定》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管理工作人员和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为重点,组织开展多样式学习培训,准确把握和合理运用政策规定,确保《规定》落地见效。
二、活动时间
8月20日—9月20日,为期30天。
三、活动范围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管理工作人员、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从业人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全体从业人员。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现场宣传活动。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大厅、人力资源市场等场所,通过发放《规定》单行本、开辟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大力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积极推进《规定》学习宣传进市场、进机构、进产业园,组织喜闻乐见的宣传咨询活动,着力提升宣传效果。
(二)拓宽宣传推广渠道。充分利用报刊报纸、广播电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新媒体平台等各类媒介和渠道,大规模、全方位开展《规定》宣传宣讲和政策解读,加大宣传广度和力度,不断扩大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
(三)加强学习教育培训。积极开展集中培训、线上培训、座谈研讨等培训,全面系统学习《规定》主要内容,准确把握法规条文的要义精髓和内涵实质,力争达到培训对象全覆盖,有效提升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管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持续增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守法诚信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开展《规定》学习宣传活动纳入全年普法宣传工作的范围,作为做好《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结合实际谋划制定方案,明确活动时间、责任人和具体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谋划指导,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管理工作科(处)抓好具体实施,落实责任,加强配合,有力有效推进活动开展。
(二)务求工作实效。坚持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骨干企业等引领作用,创新工作举措,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省厅将适时开展督导调度,全面掌握工作开展情况。
(三)及时梳理总结。各地在推进工作中的典型做法请及时反馈。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于9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和2-3张学习宣传活动图片报送省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联系电话:0311—66908501 66908505(传真)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商务喇叭版权声明:以上内容均转发自互联网,信息形式为公开信息、不含涉密信息、对本内容有异议或投诉,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