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2023年寻找最美农民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河北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决定开展河北省2023年寻找最美农民工活动。现将《河北省2023年寻找最美农民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处
河北省2023年寻找最美农民工活动实施方案
为开展好河北省2023年寻找最美农民工活动,展示广大农民工的精神风貌,宣传农民工先进典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弘扬我省农民工的优秀品质,营造关心、关爱、关注农民工的社会氛围,增强农民工获得感、幸福感,激励他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活动主题
讴歌奋斗人生 点亮时代梦想
三、活动时间
2023年6月至11月
四、活动组织
(一)主办单位:河北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承办单位: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
(三)协办单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旅游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为加强寻找最美农民工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河北省寻找最美农民工活动组委会,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信息审核、综合评选、宣传展示等工作。各地设立市级组委会,负责本地活动的宣传动员、报名、审核、推选等工作。
五、寻找范围
年龄在16-60周岁,就业满3年或成功创业的我省户籍农民工和在我省就业满3年或成功创业的外省(市、区)户籍农民工。
2022年度“河北省最美农民工”不再参加推选。
六、奖项设置
(一)最美农民工:寻找最美农民工50名,分为先锋型和奋进型,先锋型从2018-2021年已确定的最美农民工中寻找10名,奋进型从其他农民工中寻找40名,颁发证书并给予每人1万元奖金和2万元激励金。
(二)优秀组织奖:在协办单位中评选,颁发奖牌。
七、寻找原则
(一)公开透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推选,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寻找、审核和公示。
(二)面向基层。活动主要面向在基层和一线岗位工作的农民工,要有一定名额的女性农民工和少数民族农民工。大中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法人代表不在推选范围之内。
(三)择优推选。坚持以工作业绩、现实表现为重点,注重品德品行、技术技能、责任担当和示范带头作用。先锋型最美农民工重点看被评为最美农民工之后的事迹。
八、寻找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优良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文明素养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爱岗敬业美。甘于奉献、奋发进取,在生产岗位坚持质量至上,在建设岗位不畏艰苦,在服务岗位优质规范,从事经营管理诚信守约,在工作单位或行业起到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
(二)品德高尚美。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热心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在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事迹和良好社会影响。
(三)工匠精神美。立足本职岗位,勤于钻研、精益求精、创新创造、攻坚克难,在本地区或本领域发挥技术技能排头兵作用,取得突出成绩。
(四)创新创业美。勇于在技术、产品、品牌等方面进行革新创新,实现自主创业或带动创业,有较强市场竞争力,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胸怀大局,以创业带动就业,维护职工利益,企业信誉优良,社会效益明显。
(五)奉献乡村美。心怀责任、甘于奉献,在城乡融合发展、共同富裕、质量兴农、绿色发展、巩固脱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九、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3年6月)
省组委会对活动进行全网发布、全网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市组委会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微信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寻找最美农民工活动,深入基层,发动用人单位、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工积极参与。
(二)报名推选(2023年6-8月)
本次活动依托“河北人社”微信公众号“寻找最美农民工”专栏开展,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0日。
1.活动报名。农民工本人和用人单位关注“河北人社”微信公众号,查阅报名须知,按照要求填报报名表及事迹材料。
2.县级推荐。县级人社部门根据本地报名情况,经审核公示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线上报送市级组委会。
3.市级推选。市级组委会按照推选数量建议确定候选人,经审核公示确定推选人员,并将推选表和相关材料线上报送省组委会。
4.省有关单位推选。省有关单位在本系统、本行业内开展寻找活动,按照推选数量建议确定候选人,经审核公示确定推选人员,并将推选表和相关材料报送省组委会。
报送材料包括:(1)河北省最美农民工推选表;(2)推选材料(事迹材料、证明材料);(3)公示材料(包括公示的过程、结果及提出异议的处理情况,加盖公章);(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审核评定(2023年8-9月)
省组委会汇总各地和省有关单位最美农民工推选材料,开展信息审核。在农民工工作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委专家,评选出50名最美农民工候选人和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经公示并按程序报批后,分别确定为最美农民工和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
(四)宣传展示(2023年9月-11月)
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活动。制作最美农民工事迹宣传册、宣传片,组织开展“最美农民工”宣讲报告和巡讲报告活动,通过网络、微信等平台广泛传播,大力宣传最美农民工的典型事迹,弘扬新时代农民工的精神风貌,展现新时代农民工的风采,激励广大农民工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十、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密切协调。各级活动组委会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推动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市级组委会、省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于2023年6月25日前报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8月20日前报送推选材料和寻找活动开展情况。
(二)坚持原则,确保质量。市级组委会、省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报名及审核推选工作,认真组织考察走访,逐一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按照《河北省最美农民工推选数量建议表》的数量安排,高质量完成推选任务。对发现弄虚作假,不严不实的,取消申报资格。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以开展“寻找最美农民工”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到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影像、电台有声音、网络有主题,扩大活动知晓度、参与度和影响力。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利好政策,宣传农民工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浓厚氛围。
附件:
1.河北省最美农民工报名表 |
2.河北省最美农民工推选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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