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推进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按照人社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6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统筹开展全省2022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线上线下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用工招聘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平台,促进市场对接匹配,共同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稳定就业局势。
二、活动安排
(一)就业援助月。2022年1月,以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去产能职工及困难企业职工、脱贫人口及农村低收入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开展,为就业困难人员等提供重点帮扶。
(二)春风行动。2022年1-3月,以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有用工需求的企业等为服务对象,将受疫情影响滞留就业地的劳动者、春节期间有连续生产用工需求的企业作为重点,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乡村振兴、工会、妇联等部门开展,支持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
(三)厅局长校园行。2022年3-4月,以2022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举办厅级负责同志校园行活动,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教育部门、团委开展局级负责同志校园行活动,集中开展就业指导,组织参观人力资源市场、创业孵化基地,开展模拟求职、职业体验、创业实训等活动,帮助其增强职业认知和实践能力。
(四)劳务品牌选树活动。2022年3-6月,启动30个省级劳务品牌选树活动,6月底前62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每县至少选树1个劳务品牌。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开展,选树从业或转移输出规模大、产生相当经济效益、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劳务品牌先进典型进行政策扶持和宣传推广,扩大劳务品牌建设对促进就业创业、推进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的重要作用。
(五)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2022年3-5月,以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联合开展,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六)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2022年3-10月,以脱贫劳动力、易致贫返贫劳动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针对就业意愿和岗位需求,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促进转移就业。
(七)民营企业招聘月。2022年4月,以民营企业和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教育、退役军人、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开展,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帮助重点群体就业。
(八)河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2022年5月(以具体通知为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全省综合性技能赛事活动,服务全省产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促进技能人才培养、弘扬工匠精神和推动就业创业的重要作用,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大规模选拔培养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九)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2022年5月15日,以残疾人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开展,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实现就业。
(十)退役军人精准帮扶活动。2022年5-6月,以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为重点对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在雄安新区举办启动仪式及专场活动,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展退役军人联合招聘活动,促进退役军人实现就业创业。
(十一)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2022年5-8月,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和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开展,搭建各级联动的网络招聘平台,以优质高效服务助推稳就业保就业。
(十二)第三届河北省马兰花创业培训讲师大赛。2022年5-6月,搭建创业师资交流平台,展示师资风采,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教,提升创业培训讲师授课能力,规范创业培训工作,提高创业培训质量。
(十三)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河北选拔赛。2022年6-7月,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进乡村振兴为核心价值和重点评价指标,扩大赛事规模,体现人社特色、提升品牌影响力,大力营造全社会鼓励支持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高质量纵深发展。
(十四)创业就业成果展示交流活动。2022年6-7月,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人员、农民工、非遗传承人等为重点对象,挖掘创业典型,讲好创业故事,展示综合素质高、企业效益好、群众口碑佳的创业成果典型案例,为创业者搭建交流对接平台,激发全社会创业热情,增强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十五)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2022年8-9月,以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促进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十六)“零工市场”建设服务活动。2022年9-10月,以城市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脱贫劳动力等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工会、妇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开展,建设标准化“零工市场”,优化就业服务功能,搭建信息发布平台,组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志愿者,开展政策宣讲、岗位推荐、培训指导、法律咨询等服务,着力提升零工人员就业技能和就业质量,实现求职招聘有场所、岗位对接有服务、管理规范有秩序、安全运行有保障。
(十七)就业帮扶行动周。2022年10月17日前后,以脱贫人口、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安置区为重点,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提供就业帮扶。
(十八)金秋招聘月。2022年10-11月,以招聘需求较大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登记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为重点,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民政、退役军人、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开展,帮助企业解决招工稳工难题,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匹配对接。
(十九)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2022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以2023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二十)“直播带岗”活动。2022年全年,聚焦重点企业,以“政策解读+企业展示+岗位推介”形式举办省级32场、各市每季度不少于2场的“直播带岗”活动,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精准高效的云上就业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抓手。各市、雄安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制作并向社会公开活动月历,将专项活动细化到2022年每个月和线上线下各方面,压茬推进,做到招聘日日有、活动月月新、就业服务全年贯穿。要强化经费保障,将专项活动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二)拓宽活动渠道,搭建供需平台。要丰富活动内容,充分利用官网、微信、直播等手段提供线上就业服务,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线下活动,同步提供政策宣传解读、岗位归集发布、人岗精准对接、职业指导、权益维护等多样化就业服务。各地在做好各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的基础上,可根据本地就业形势和市场需求,创新性开展本地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提供就业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做好安全保障,制定专门方案。要加大信息审核力度,确保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有效,严格防止求职人员信息泄露。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各地疫情防控实际,灵活调整专项活动线上线下开展形式,确保活动顺利举行。
(四)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要制定宣传方案,提前做好活动预告工作,活动期间及时跟踪报道,活动结束后持续宣传经验做法,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通过河北人社官网、河北公共招聘网、河北人社公众号等媒介,宣传各地创新举措和亮点做法,扩大活动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让社会各方能感受到,让服务对象能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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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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