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冀科平〔2018〕11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落实省政府《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规范河北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引导支持企业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竞争前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完善河北省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和创新基地布局,省科技厅研究制订了《河北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并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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