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河北省河北省工信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时间2017-09-20 00:00:00分类河北省工信厅浏览298

冀工信明传〔2017〕115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经国务院批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南非小企业发展部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举办的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第十四届中博会)将于2017年10月10日在广州市开幕。根据厅领导批示要求,省厅将组成河北省代表团参展参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时间

2017年10月10日至13日。

二、时间地点

时间:10月9日报到,10月12日中午返程。

地点:广州市广州大道中918号亚朵酒店(联系人:班玉清,电话:15876565935)

三、参加人员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

四、主要活动

(一)展览展示。参观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

(二)中小企业高峰论坛。组织各市工信局相关人员和有关企业有针对性地参加部分中小企业高峰论坛。

(三)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织企业参加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通过大赛、论坛、展示等形式,充分展示我省小微企业和创客的创新创新成果。

(四)中小企业跨境撮合对接洽谈会。组织有关企业与中外中小企业进行现场“一对一”、“面对面”洽谈。

(五)组织参展企业开展现场“对标”。组织我省参展企业与国内外企业进行交流洽谈,学习国内外知名企业先进管理经验和生产工艺,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指定时间、程序及注意事项,指导参展企业做好展品运输和报馆工作。

(二)会议期间,要严格遵守大会组委会各项规定,避免因违反规定造成的经济损失。展览期间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谨防意外。

(三)展会期间,由展务会务组每天汇总参展贸易和合作成果(附件1)。请及时向代表团展务会务组反馈。

(四)中博会结束后5日内请各市局将活动总结上报至厅对外经济合作处。

(五)请各市于9月22日17: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附件2)报厅对外经济合作处,并明确1名联络员。活动期间各市(县)局住宿由省厅统一安排。

联系人:王乐瑶

电  话:0311—87908710

邮  箱:wly@ii.gov.cn

附件:冀工信明传〔2017〕115号附件.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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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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